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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快乐小雨点

时间:2005-04-20 00:00 作者:未注册作家 手机订阅 参与评论(0) 【投稿】
作者:最后的善良
如果不带一丝感情,我想,人不会伤痛。
长安街没有变,北俱芦州没有变,因为,它们根本不会因为我而改变。我本来已不打算再回忆那段时光,本来我真的已经开始忘记。可你留在我杂文里的留言,使我的话忍不住抽丝破茧。

“来拿回你的东西!”一句平常的话在我看来,却让我的恨如潮似雨,风般涌来。我不知道恨一个人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总之,我这辈子再不会对你说半句话,不再对你动半丝情。因为,我恨你。

我曾经做错了。人们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知道吗?那时候的我,像个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知道一味的打你的电话。求你原谅我。嘿嘿,游戏和现实。

梦幻里,我认识的人真的不多。但我却相信很多人,我最相信的人不是我朋友,而是你朋友。我可以给任何东西给他们,包括我自己。我知道我做错了以后,我拼命的挽回,我想,知错能改,是可以得到谅解的。是么?狗屁!

我不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我以为你真的原谅了我,你说我们感情再试行一次。我也曾经说我尊重你,你可以随时离开我。本来我不抱希望的感情,是你带着我重燃了它。我想,这段试用期里,我真的做到了最好,我甚至放弃所有我的最爱,只为了讨好取悦你。其间你也曾愤然说有分手,可最后你却还是道歉而且继续。你在和我玩什么样的把戏?所有的女人,我只看不懂你。

我已经开始淡忘所谓的试用期。我也开始以为,从今天开始,你是我的,我是你的。然后你突然说:佳佳,我们分手吧!

这中间的一切,我不想说。这中间以后的一切,留给懂你的人去说。

你跟我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我看见电脑屏幕像一大块心一样慢慢的碎掉。因为我的眼里已经开始闪出了泪花,这是我第一次为了网络流泪。因为我付出太多,伤痛太深,我只轻轻的回答你:好。

我已不愿意也没力气再多说一个字了。
再一次提到清清吧。
她是个温柔的女孩,为了现实中的男友,我很理解她。而且,她的号被盗,我们才失去关系。我可以原谅她的一切, 是因为她从来不骗我而且坦白。

公元2005年4月12日。

从今天开始,请你从我身边的一切走开,包括我的文章。我更不想拿回所谓:“我的东西”。因为,那是我的爱。你说,爱如果丢到河里,还可能捞上来么?
不可以。
谢谢。

现在我过得很快乐,有一个女孩一直默默的喜欢我,我也很喜欢她,唯一不足的就是,我是个穷人,总买不起东西。所以至今我都没有送给她一样东西。但是,我可以送给她,我的爱。
噢,忘了告诉你,她的名字叫:漩袭,她的家在湖北。


佳佳
200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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