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记住自己的三生。
第一世,我是一只遨游天空的鹰,每每盘旋在蔚蓝的天空,藐视着一切地上的生物。我是多么的幸福啊,高高在上,即使被称作人类的高等生物也在我的脚下,我时而盘旋,时而俯冲,展现傲人的身姿,和明亮的声音,这是大自然给我的财富。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了一个骑马的男人。健壮的身材跨坐在马背上,凌乱的头发胡乱的披散着,甚至他的眼睛比我还要锐利。我不由得看着他,就这么看着。“砰”我从我自以为傲的天空掉在了我藐视的地面上,我没注意到,那个男人是个猎人。
到了地府,我请求阎王给我一次做人的机会,要求下辈子能让那个男人注意到我。阎王叹了口气,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就让我投胎去了。
出生的时候,我看到了自己的翅膀变成了双手,黑色的羽毛变成了光滑的皮肤,我高兴极了,想到我能见到那个男人,不由自主的哭了,我听到有个女人说话:“生了,是个千金。”
我记得求阎王的事情,我总是对自己严格要求,希望能让那个男人注意到我,我努力做到最好。我18了,到了该出嫁的年龄。我的心凉了。我坐在花亭中,看着满园的花草,和偏偏飞舞的蝴蝶,闲来无事,就效仿那些大家闺秀扑蝶,希望那个男人会凑巧翻我家的墙园,对我一见钟情。我流了满头大汗,也没什么人注意我,我一气之下把扇子扔进了花从。几天以后,我嫁人了。
到了地府,我问阎王,为什么答应我的事情没有做到,阎王说,那个男人注意到你了,就在你扑蝶的时候,丧生在你的扇子之下。我哭了,说:我只是想和他能在一起,作为两个一样的人在一起。阎王笑了笑,冥冥之中自有定数,你去吧。
我苦苦等了18年,当我在酒吧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他了,他的眼睛依然那么锐利。我一直看着他,眼神没有离开过他的身体。他也许注意到了我在看他,时常看我这里一眼。我发觉我的心跳的好快,但我今天不能跟他说话,我有任务要做,为了我的家人,我必须要做。
当跟我交易的人来到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听到“砰”的一声,好熟悉啊,我眼前黑了,呵呵,我又死在他手里了。多么典型的黑吃黑啊,原来,他是一个杀手,我是一个毒品交易人。
到了地府,阎王问我,还想要什么,我说,让我做一只鹰吧。阎王问我,不想再见他了?我摇摇头,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有些事情强求不来的。阎王笑了笑。
我又是一只鹰了,不同的是,在天空飞的不再是一个影子,还有另一只有着十分锐利的眼睛的鹰在我的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