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出个决定,准备过完年后,去起诉网易梦幻西游.
这句话不是一时想起的,也不是空穴屏风.从2008年11月24日那晚号被关进苦行虚空到现在,无时无刻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我是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跟大家一样默默的接受现状?
也许真的是该有人站出来了,也许是我,也许是200万玩家中的其中一个.
先不说网易《梦幻西游》赚了多少钱,这个我们没权利说他,这是他正当的赚来的,也是我们玩家都是心甘情愿的付出的,
但是我想说,网易在赚钱的时候有没有顾及玩家的感受,显然没有,网易顾及的是怎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怎样修改游戏设置,才能让玩家在原有的基础上再加大对游戏的投入。 游戏公司赚钱固然是最重要的,但也起码要在一个和谐的环境下,如果是在伤害,侵犯玩家利益的条件下的话,钱是赚到更多了,但是后果也是有的.
网易伤害了多少玩家.侵犯了多少玩家的权益,对游戏霸道的设置,频繁的修改游戏,实在看不下去了,毕竟也涉及到个人的权益受侵犯,
我的钱也不多,也就将近6000来块RMB, 都是平时省下来的,我想钱都是身外物.毕竟人也年轻,也才20多岁,有手有脚. 平时省点,半年或者1年的时间就能赚回来.有律师曾经跟我说过,我这样的起诉,类似于公益起诉,什么叫公益起诉,就是就算胜诉,也是得不到或者得到很微小的经济补偿的, 所以从经济角度来考虑的话,不建议我起诉,因为得不到什么经济方面的补偿, 但是我的目的不在于网易能拿出钱来补偿我,我要的是尊严,要的是玩家的权益得到维护.
主要还是针对玩家不去藏宝阁交易游戏币而没收游戏币这条来说的,(几点个人看法)
1.首先,玩家去玩梦幻西游,都是买过了60-500点的游戏点卡才能去玩的,事实上就已经产生了消费的关系, 玩家是消费者,网易是经销商. 两者关系清楚明确, 理论上是可以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说明的,这点也在:《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那得到工作人员的肯定...如果一旦**支持的话,网易必定是侵犯了玩家权益的,(有兴趣的可以去:网上搜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不多,里面就有...) 那么就意味者,玩家的权益的确是受到网易的侵犯.而且这个条理由也只是辅助的,重点在下面.
2.网易口口声声说玩家玩游戏时点确认了,玩家手册,服务条款, 说白了,这些都可以看做是格式条款,(什么叫格式条款,大家也可以去网上搜索:格式条款) 无论,协议,格式合同,都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完全可以用《合同法》来说明解释,当然合同法当中也的确提到格式条款,在哪几种条件下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当然那几条对玩家有利的我也找出来了.我也会根据事实来说明的,
3.网易也不是执法部门,对于玩家的个人财产他是没有权力没收扣除的,而我们玩梦幻西游,游戏中的游戏币.装备都是可以直接等同与人民币的...也可以是看做有价值的财产,除了国家的执法部门外,其他个人或者集体,是没有权力没收的。另外会搭配一些其他的一同起诉,请大家拭目以待吧,梦幻西游2006年永生芙蓉案虽那个玩家起诉了,但是最后网易在开庭的头一天提出了庭外和解而结束,那么这次我一旦起诉了,就要让他开庭,直到分出个谁对谁错
4.召集一些玩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最好是:湖南本地的,其他省的太远了,不方便联系,因为后期要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去起诉的, 起诉侵权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也就是说原告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在当地起诉只能受理合同纠纷,效果不大,就算胜诉也就是取消:不去藏宝阁交易游戏币这条没有法律效应, 达不到我想要的目的. 有决心,想起诉的,当然最少也要有个500-1000元钱的玩家,可以加:1063502946 只要湖南本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