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为霜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凄凄,白露未曦。所谓伊人,在水之湄。
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俟。
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汜。
很久以前,洛沧月不知道,原来这是一首歌。
很久以前,洛沧月不知道,原来这出自诗经。
直到遇见冯夷。
第一章 今昔明昔
“今天遇到一个人,好可笑哦!”
“怎么?”
“他在我们商场来回了六次。”
“恩?”
“我记得他第二回买的是剃须刀,第三回是领带。总共六次。”
“然后呢?”
“家里打来电话,我就下班了,不知道他后来还有没有第七次。”
“有的。”
“为什么?”
“因为他每次来回都只为了看看那个收银员,第七次,换了个收银员,他看到,就走了。”
“你,是写小说的么?”
“你也知道不是啊,我天天坐办公室接待客户,耍嘴皮子的。”
“……”
“好了,我下班了,明天见。”
“恩,明天见。”
关闭与冯夷的聊天窗口,洛沧月抬手伸了个懒腰,然后抓起桌上的杯子咕咚咚喝水。大学室友老说她喝水方式够豪爽,如今换工作了,还是改不了习惯。
还好,不用在什么高级场合喝水。
窗外的天空已经暗下来,洛沧月拿尖尖的十指百无聊赖地敲着键盘。
与冯夷认识,已经五年了吧。由一个游戏认识,然后一起换了两个游戏。以前学生时代,两个人形影不离笑看天下,如今各自工作,每天遇见的时间只有十分钟。从洛沧月下班,坐车回家,打开电脑,上Q Q,到冯夷下班,中间只有固定的十分钟。
五年,他们说冯夷简直是珍惜动物,五年,从未提出视频或者见面,或者打电话听听彼此的声音。
洛沧月并不觉得有什么,她也一样,对他没有过多的好奇。
究竟改怎么形容冯夷呢?玩世不恭?嚣张?邪气?似乎,是吧,可又,不仅仅这么简单。
还记得最初的时候曾经问:冯夷为什么叫冯夷呢?
“因为冯夷是最花心的神啊,每年都要让人送美女给他做妻子。”
“你很花心?”
“现实里做不到,只好在网上扮演。”
“为什么做不到?”
“因为我人品差相貌差没人爱,身边走过的也尽是侏罗纪乘坐时空机器来的美女,没办法花心。”
洛沧月对着屏幕笑起来,然后就做了冯夷五年的妻子,取名甄宓。
第二章 前尘忆梦
有时候洛沧月觉得很不可思议,与冯夷那种似友谊又胜过友谊,像爱恋又不如爱恋的感情,怎会一直延续了五年。
五年前是2000年,新的一个世纪,那时候洛沧月高三,她一直信奉着那一句放肆的话语:“就算是荒废学业,也不能荒废青春。”
于是她收集所有亮得出彩的饰品,穿紧身的上衣和肥大的裤子,画深浓的眼影,嘴唇抿出闪亮唇彩,指甲涂成艳丽的色泽,每个周末逛街淘宝跳舞,灿烂成前所未有的姿态。后来学校来了个学风整治,洛沧月换下了全部装束,清汤挂面地穿梭在校园里,对着每一个领导微笑成最纯真谦恭的模样。这并非妥协,而是她找到了另一个嚣张的方式。
十月,她在她弟弟洛云天的带领下,霸占了电脑,张牙舞爪地指挥着鼠标下一个绿色浓密长发的小人骑着白色的老虎穿行在石器时代的整个大陆。
洛沧月叫那个小人为进化巫女,由骑那了无生气的扫把进化成骑一头帅气的白虎。
洛云天已经是3转103级的人物,总是从厚重的作业本中抬起头指导洛沧月该怎样怎样去玩。那段时间洛沧月从一窍不通到骑上威风凛凛的白虎,走在威望很高的十大家族之前,趾高气昂飞扬跋扈。那一头浓得简直就像帽子的长发,在虎背上一颤一颤。
记得在60级做完成人任务之后,族里几个男生追着她求婚,她全都拒绝了,她不愿意在网络上随便找一个人结婚,在她的心里面,婚姻即使在网络,也是无比神圣的。
然后她在竞技场的一个角落遇见了冯夷。
那天洛云天不在家,洛沧月就一个人在大陆上兜兜转转看风景,沙滩海岸,城镇乡村,该看的洛沧月全部都已经看了个遍,于是心血来潮买了票到竞技场里面,看白色的石块,平坦的地面。
却在一个角落发现了一堆钱,洛沧月好奇地捡起来,竟然足足有好几百万。
然后有一个人跑过来,在屏幕上打出一排字:“那是我的,还我!”
屏幕明亮的光照在洛沧月脸上,细嫩的皮肤,柔和的轮廓,她嘴角弯成一个向右上扬的弧度,用修长的十指在黑色的键盘上敲出几个字:“不,这是我捡到的,是我的。”
“别啊!好姐姐,我看您也不缺这个钱,我大号不想玩了才把钱转给小的,您也知道这同个账 号的东西不好交易,我统共这么点东西,好姐姐……”
“没骨气,谁准你叫我姐姐的?我可缺钱了!我先走啦,谢谢你的礼物~下次可别乱丢东西,这里是石器时代,我可不会把捡来的东西交给什么警察叔叔。拜拜~”
洛沧月在屏幕前吐了吐舌头,然后点着鼠标继续在竞技场四处游走。转身的时候她瞥见眼前那个黄色短发的男孩的名字,他叫冯夷。
第三章 今昔明昔
那时候洛沧月对神话的认识仅停留在那本厚得可怕的希腊神话上。
而且直到现在,她也还不是很清楚,中国那庞大的神话系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是听了很多,很多很多冯夷跟她讲的关于河伯和洛神的故事。在那些深夜的时候,或者不想去练级的时候,冯夷就跟她一起坐在某个场景里,说河伯冯夷,洛神甄宓。
“铃……”电话声响起,在沉重的夜幕下拖沓成漫长的音律,洛沧月光着脚跃过毛茸茸的地毯跑到客厅,右手抓过电话,整个人躺进柔软的沙发里。
“喂~”她的嗓音很特别,柔软的,能把一句问候从低音拉到高音然后再落下,其间经历了无限的百转千回。
“晕啦,你能不能别这样接电话……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啊!”流岚在电话那头唧唧喳喳指责洛沧月,“月月啊,今天晚上酒吧有一场新人的演出,我们让了场次,所以晚上可以放假啦~去K歌吧?”
洛沧月一阵晕头转向,要流岚弹吉他贝斯电子琴什么都行,唯独不能叫她唱歌,那声音简直能把深夜里的黑猫逼得走投无路去跳河自杀。
“不去了吧,我在家养嗓子,哪像你们,平时不用唱歌,现在去吼哑嗓子也行,你叫上海鸳和潇枫吧。”
“好吧。”流岚啪嗒一声挂了,雷厉风行。
洛沧月笑笑,这几个女人,真是活力无限。
水之末裔,她们那个纯女生组成的乐队,一腔热情风风火火地打开了酒吧夜唱的大门。
大四快要结束的夏天,流岚在学校中央的校徽上方找到正在做最后践踏的洛沧月,问愿不愿意做她们乐队的主唱。那时候流岚朴实无华,休闲服,运动鞋,斜挎包,做过离子的头发萧条地贴在淌满细密汗水的脖颈之间,油光满面。洛沧月唯一能用来形容她的词就是油光满面。怎么也想不到,她如今就像个小妖精一样穿梭在各个男人之间。
流岚说,沧月,我还记得你大一时唱的那首龙的传人,我觉得你相当有成为摇滚乐队主唱的潜质。
洛沧月巴不得太阳再猛烈些,好让对面的人就此蒸发,这叫褒还是贬啊?
大学毕业,洛沧月白天到家里的商城上班,晚上去酒吧唱歌,和流岚合租,每天司机接送。
休息一天……她在心里盘算着又少赚了多少钱,然后跃过地毯回到电脑面前。
点开梦幻,开始更新,更新的时候去官方的游戏论坛翻看帖子。有一个女孩子在文章的标题里写:纪念一场梦幻的爱情。
爱情。她笑笑,她的爱情,早已消失在那个兵荒马乱的高三时光。
(未完)
